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恢复陆丰市教育局“2014年创建教育强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三采购活动,所属区域:广东-汕尾-陆丰,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编号:LFCGZX2015-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在陆丰市教育局“2014年创建教育强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FCGZX2015-01包三)采购活动中,原因受理有关当事人的投诉,根据《采购法》规定2015年4月16日陆丰市财政局以陆财采函[2015]11号《关于暂停政府采购采购活动的通知》通知本中心暂停本次采购活动。现投诉人已撤销投诉,陆丰市财政局以陆财字[2015]20号文《关于撤销投诉受理恢复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通知本中心恢复本次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