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综合楼及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六安-金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2015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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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综合楼及卫生院辅助用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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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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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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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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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金安区淠东乡卫生院,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室内外高差450mm,建筑高度14.5米,总建筑面积约3544.48平方米;桩承台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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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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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含)以上; 人员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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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总造价约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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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标段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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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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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时间 |
2015年5月19日09: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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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至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含图纸、清单、答疑澄清文件等)。 地址:六安市长安路金皖西广场商务公寓东单元701室,联系电话:0564-331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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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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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资质等级证书参加开标会,项目班子(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投标单位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17时,招标人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17时,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5年5月19日09时00分。 5.投标报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联系人身份证、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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