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管理人团队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南开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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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04.28 |
截止时间: |
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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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截止日期:2015-5-1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南开区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管理人团队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南开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201504C00024024C0079),招标文件售价:1.,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管理人团队项目
(项目编号:201504C00024024C0079)
招标公告
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管理人团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管理人团队项目
2.项目编号:201504C00024024C0079
二、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1000万元
2.采购内容:天津高新区政府为改善企业创业期融资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增长,特出资设立天津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本项目为为天津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公开招募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3.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信誉好,有经营实力;
2、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经营范围应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3、投标人应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经验的管理团队成员,且管理团队的经验应覆盖从早期到晚期的各个投资阶段;
4、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5、投标人应具备TMT、文化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2个以上领域的投资管理经验;
6、投标人须具备应对杠杆投资、配套资金的使用经验,提供与资金通道、渠道商合作协议复印件;
7、熟悉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8、掌握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基金管理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9、服从高新区产业创新基金指导委员会的政策指引、行业监管等;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 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5月 19日上午 9:30
4.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瑞
2.联系电话:022-28220046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阴威威 联系电话:022-83719101-8104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20046
4.邮政编码:300101 电子邮箱:wanze2009@126.com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4月 28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