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门头沟区门头沟区灵山路(K05+000-K16+100)、G109国道(K72+600—K72+720)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门头沟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头沟区灵山路(K05+000-K16+100)、G109国道(K72+600—K72+720)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由于第一次招标施工监理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门头沟区灵山路位于门头沟区西部,清水镇西侧。本工程涉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位于洪水口村至灵山风景区段,对应里程桩号为K05+000-K16+100,本路段有大量的切坡路段,边坡坡度较大,最大高度达30~50m,陡峻异常,局部岩体破碎或为碎石土,经常有零星坠石,危及道路安全。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浮石清理、土方清理、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毛石挡土墙和帘式防护网和岩石锚杆等。
G109国道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K72+600-K72+720,长约100m,共1处治理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浮石清理、主动防护网和岩石锚杆等。
监理招标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分为1个标段,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预计施工工期: 2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为 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 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和业绩,企业信誉良好,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规定的乙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以现场报名先到为准)。联合体在报名时须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5年5月7日9时00 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1层大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5月7日11时00 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1层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 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编:102300
电话:010-69828962
传真:010-69828962
联系人:艾树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67856345
传真:010-58850616
联系人:巩连国
网上报名:http://210.75.218.36/
联系人:艾树波
电话:69828962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