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南通-通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TZQ2015040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TZQ201504064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4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5月21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的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投资额约:一标段约 168 万元;二标段约 188 万元。 (2)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五总居、骑北、育民、张沙。 (3)工程规模: 一标段:五总居6组中心路、56组中心路、43组中心路、58组中心路、52组中心,路砼路面长度2250m,宽度3m;骑北村3、12、13、14、25、27、28、32组路,4、5、6组路、16、23、24组路,砼路面长度5150m,宽度3m。 二标段:育民村五总路,砼路面长度4000m,宽度3m;张沙村八总路东段、14组路、张西中心路、建设片13总路、十西竖河西侧路,砼路面长度3110m,宽度3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2015年 5 月 25 日— 2015年 7 月30日;共66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两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注:投标人任意投以上两个标段的标,但只限中一个标段,价格参与计算。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2012年4月以来有100万元及以上农村道路工程业绩,信誉良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齐全为准);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2年4月以来有100万元及以上农村道路工程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齐全为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环节,但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档案库的,投标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份(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5年 4 月 27 日至 2015年 5 月12 日(如未明确,则默认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年 5 月 12 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传真、邮寄、当面递交)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5 月 21 日9 时 30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 元(采取现金方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图纸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96284796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联系人:顾敬华 联系电话:13063568168 0513-8652078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5年4月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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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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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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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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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的通州区十总镇(骑岸片)2015年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投资额约:一标段约 168 万元;二标段约 188 万元。 (2)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五总居、骑北、育民、张沙。 (3)工程规模: 一标段:五总居6组中心路、56组中心路、43组中心路、58组中心路、52组中心,路砼路面长度2250m,宽度3m;骑北村3、12、13、14、25、27、28、32组路,4、5、6组路、16、23、24组路,砼路面长度5150m,宽度3m。 二标段:育民村五总路,砼路面长度4000m,宽度3m;张沙村八总路东段、14组路、张西中心路、建设片13总路、十西竖河西侧路,砼路面长度3110m,宽度3m。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 2015年 5 月 25 日— 2015年 7 月30日;共66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两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注:投标人任意投以上两个标段的标,但只限中一个标段,价格参与计算。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2012年4月以来有100万元及以上农村道路工程业绩,信誉良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齐全为准);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2年4月以来有100万元及以上农村道路工程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齐全为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环节,但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档案库的,投标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本次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份(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5年 4 月 27 日至 2015年 5 月12 日(如未明确,则默认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年 5 月 12 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传真、邮寄、当面递交)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5 月 21 日9 时 30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 元(采取现金方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14、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图纸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96284796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联系人:顾敬华 联系电话:13063568168 0513-8652078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2015年4月 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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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