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截止日期:2015-05-19,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定西定西市城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定西-安定区,所属行业分类:地基,采购业主: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定西市城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定西市城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项目已由定国土资发〔2014〕45号文件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需要对定西市城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
2、 招标范围:完成定西市城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图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3、 完成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 、编制费用不得超过《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基准土地评估收费的标准)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须具备土地评估A级资质;承担过同类项目任务且要熟悉区域内基本情况,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资格职称,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近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有实施经验单位,报名条件:近两年内国家审计中发现违规违纪的企业不得报名参加
6、投标单位报名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证件到报名地点,否则报名将不予受理。
7、 投标人报名资料包括: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及注册证、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叁套(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05月04日17:00分时之前递交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8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报名时间:2015年04月28日- 2015年05月04日(上午09:00时- 11:30时至下午14:30 -17:00时)。
报名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2层)。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0932-8363312
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8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
七、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 号:101932000287070
行 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2小时前,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前(72小时前)交入上述指定账户,投标人在开标之前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提交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二科,并留复印件一份。
八、招标单位
定西市国土资源局安定分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18009322098
尚先生 联系电话: 18993249505
九、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姚 辉 联系电话:18909329921
十、本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