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兰州连霍国家高速公路兰州绕城南段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兰州,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招标编号:GZ1504160-LHGJGS,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连霍国家高速公路兰州绕城南段桥梁桩基检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Z1504160-LHGJGS
一、项目概况:
1、甘肃公路连霍国家高速公路(G30)兰州绕城南段(G3001)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批准修建,列入甘肃省2014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国内银行贷款。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工程现已开工,现委托人就本项目的桩基完整性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连霍国家高速公路(G30)兰州绕城南段(G3001)既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G30)高速公路在兰州市区的过境段,又是青岛至兰州国家高速公路(G22)终点——甘肃省会兰州市的城市环线(G3001),该项目在国家高速公路网及区域路网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3、全线采用全立交、全封闭、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4、路线起点(K0+000)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通过定远枢纽互通立交与现有巉口至柳沟河高速公路(K72+240)顺接,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南向西北,终点设大滩枢纽互通立交接兰州至海石湾高速公路(K33+650),建设里程58.156km。
5、主要控制点:路线起点定远镇,和平镇(汪家坪)、清水营、花寨子、西果园乡、黄峪乡、广家坪、柳泉乡、梁家湾,终点黄羊头(大滩)。
二、标段划分
本次桥梁桩基检测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LRN1-LRN9合同段桥梁桩基检测为第一标段,LRN10-LRN16合同段桥梁桩基检测为第二标段,详见下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标段划分.doc]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同时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桩基试验检测项目)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桥梁桩基试验检测项目)。
4、在近5年中承担过3个高速项目的完整性桩基检测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申请人可以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容许中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各投标人之间不应具有从属或合作关系。
7、禁止转包及违法分包。
8、投标人与所投标段的土建施工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04月28日至2015年05月6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至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三处(兰州城关区雁南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0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前,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当面递交,递交地址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兰州市陇星大厦17楼)。开标时间为2015年 0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时,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复印件,并于2015年05月19日上午9:00时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3、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考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霍国家高速公路兰州绕城南段LRN01~LRN16项目经理部联合体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北路96号陆都花园四号楼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 1815203800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邮 政 编 码:730010
电 话:(0931) 2101863 13893665663
传 真:(0931) 2101863
联 系 人:高 曌 李 思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账 号:104 006 805 626
(填写汇款单时务必在“用途附言”栏注明 “VA00EYT”)
E – mail :794429161@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