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东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3.28 | 截止时间: | 2015-04-09 |
根据花发改基(2009)55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决定对芙蓉旅游度假区芙蓉嶂水库水源保护巡查通道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芙蓉旅游度假区芙蓉嶂水库水源保护巡查通道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68536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6505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内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1834.9万元,监理服务预计发包价约50.14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监理范围:该工程位于芙蓉旅游度假区内,属于河湖整治工程,主要为修建长度3650米、宽3米的水库水源保护巡查通道;景区入口沿道路一侧6米范围内绿道800米;沿道路中线两侧10米范围内环湖车道总长度600米;13个亲水平台及绿化建设等工程项目。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5年4月2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5年4月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00 ,下午: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水工建筑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1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images-w/zbgg/2015-03/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6853681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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