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江苏 | 招标业主/代理: |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3.05 | 截止时间: |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发 包 公 告
标段编号: BLS140107-09SG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014年溧水区治乱整破及大干一百天二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4]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996.5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996.55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文昌西街维修改造工程(八标段)
2、工程地点:溧水城区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8.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文昌西街维修改造工程(八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10、工程规模:长度:480 m;宽度:2.5 m;造价:77.73 万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5年3月5日至 2015年3月12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企业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用管理手册(原件);(5)项目经理身份证;(6)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8)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9)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4年9月——2015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10)凡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包含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经理情况),经检察机关查询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11)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住建局建管处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5-57205497),领取《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六、评标细则:
使用抽签确定法。在投标申请人中抽取前六名进行资格审查,如到场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家,应当全部进行全部摇号。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本标段采用抽签确定法。
八、其他:
1、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电汇。(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区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
(1)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确认函(原件)、《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非溧水区企业须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发包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发包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4、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由于苏建招(2006)372号文已废止,所以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执行。
5、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6、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7、凡南京市、区(园区)含国资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投标。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3/5 8:30到 2015/3/12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政府大院9号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243
招标人联系人:李娟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青青
招标人联系电话:5622108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20784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