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广东 | 招标业主/代理: | 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5.02.16 | 截止时间: | 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 |
项目名称 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厂区及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首期)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高发改贸[2012] 5号
批复单位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厂区及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首期)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厂区及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首期)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_以_高发改贸[2012] 5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_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和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高州市金山街道红粉村。
2.2建设规模:自来水厂供水能力从现在的10000 m3/d扩建到30000 m3/d。扩改管道总长3493.80米(其中DN500mm球墨铸铁给水管3144米、D530mm普碳钢板卷管321.80米、D325mm碳素钢板卷管6米、D219mm碳素钢板卷管10米、D108mm碳素钢板卷管12米)。
2.3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内容(供水管道铺设、泵房、大门、围墙、变配电间、投药加氯间、挡土墙、设备井、厂区道路、厂区电气、厂区工艺、反应沉淀池、普通快滤池、清水池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4工期要求:监理合同范围内从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领取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密匙及《茂名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3.4经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总监至报名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5 广东省外投标单位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须在2015年 02月16日至2015年02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images-w/zbgg/2015-02/)持本企业招投标密匙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茂名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回执》,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自手签);
4.2 投标人完成网络投标报名后,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images-w/zbgg/2015-0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费5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签到时缴纳;
4.3 如果投标人自行操作网上报名不成功,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密匙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由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3月12日09时 00分,递交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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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高州市金山自来水厂
联 系 人:卢 生 联系电话:13600398326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金山街道红粉村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668-2819158
地 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
发布人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