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截止日期:2015-03-19,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州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北路一期工程施工A3合同段,所属区域:福建-福州-平潭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闽昇岚[2015]招00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岚[2015]招001号 | ||||||||||
开标时间:2015-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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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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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北路一期工程施工(A3合同段) 招标编号:闽昇岚[2015]招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北路一期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业主及招标人为福建高速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2.2 项目的规模: 澳前北路桩号范围为K0+000.323~K3+620,路线总长3620m,本项目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招标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本项目工程施工共有1个标段,详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施工: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如投标人无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专项、绿化施工资质时,可选择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 (2)投标人业绩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公路路基:近五年以来独立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价在7000万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下同)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土建工程; 市政工程:近五年以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建安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主要工程量为道路或桥梁或管沟)工程。 在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建设类)项目或独立特大型桥梁、隧道项目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信用考核等级为A级、AA级的投标人(以正式发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为准),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普通公路施工(建设类)的,除特长隧道外,公路类业绩可免于审查,但市政类业绩均需要提交审查。 “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以上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须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1.3施工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3.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施工投标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本次招标允许最多一家参加投标,若超过一家,则所有关联企业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4施工、施工监理(本项目的监理为J2合同段)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法人或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主要人员姓名(施工标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监理标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的理由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ptzbtb.com)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本次招标所称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 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份售价5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每套售价500元。 (2)以上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购买施工标的投标人同时获取用于提前提交核查的业绩、人员信息表样表。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施工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5年2月17日上午9:00时,集中地点:平潭东环岛路海坛古城段;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需答疑问题。 5.2 施工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施工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4日17时00分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实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但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普通公路施工(建设类)的投标人,除特长隧道外,公路类业绩资料将免予审查,但市政类业绩均需要提交审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http://www.ptzbtb.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及代建业主:福建高速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银大厦5层;电话:13599036938 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一号金皇大厦10层; 电话:15005990899; 联系人:林凯。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 6281 031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澳前北路一期施工”)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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