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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税法宣传户外宣传牌方案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02-10 18:23:28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5.02.10 截止时间:  2015-2-16

摘要:本公告受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截止日期:2015-2-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税法宣传户外宣传牌方案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招标编号:0851-1461SW00CL09)采用竞争,招标文件售价:8.1,开标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税法宣传户外宣传牌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SW00CL09)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0851-1461SW00CL0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有关事项如下:

1.本谈判邀请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0851-1461SW00CL09

3.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税法宣传户外宣传牌方案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交货期

最高限价

税法宣传户外宣传牌方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

人民币30万元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汕尾市财政局

6.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

8.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8.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2月11日-2015年2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8.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8.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8.3.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8.3.4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8.3.4.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3.4.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谈判文件。

8.4   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

8.5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9.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2月16日 14:00-14:30

9.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2月16日14:30

9.3   开标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省汕尾市政府采购网(shanwei.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城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0-3381 908

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新洲宾馆旁2-4层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0-3201 97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0-3204 343

电邮:swcailian@163.com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人民币)(购买询价通知书开户行)

账号:2009 0021 0902 9210 446 (购买询价通知书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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