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乡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临汾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临汾-乡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乡宁县人民医院,招标编号:LFTLZH【2015】-02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乡宁县人民医院委托,就乡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乡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5】-020
三、招标内容:医疗设备(货物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1、本此招标共2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4、交货地点:合同备注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10日-2015年2月26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3日15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乡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乡宁县城内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57-6822574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武女士
电 话:0357-3305009
传 真:0357-2591161
邮 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02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