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革命烈士陵园城区公墓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东营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民政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7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胶州路532号
工程名称:东营革命烈士陵园(城区公墓)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6平方米,主要建设纪念馆4000平方米,悼念广场12500平方米,纪念碑1座,纪念墙2座,英明碑亭2座,烈士墓区,牌坊1座,办公用房450平方米,厕所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计划投资:124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为一个标段,设计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内容为东营革命烈士陵园(城区公墓)的测量、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计划投资4万元。
第二标段内容为东营革命烈士陵园(城区公墓)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计划投资120万元。
投标人可投两个标段,可中两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地点:东营区庐山路以西、潍坊路以北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报第一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2、投报第二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第一标段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第二标段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00,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46-8307357
监督单位:东营区发改局、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