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鄂州高中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3,截止日期:201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鄂州教学实验综合楼设计谈判,所属区域:湖北-鄂州,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鄂州高中,招标编号:鄂州财采[2015第1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高中的委托,现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鄂州财采[ 2015第1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高中教学实验综合楼设计
三、采购内容 :鄂州高中教学实验综合楼规划建筑设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五、领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工作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5年2月11日下午2:30-3:0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谈判时间:2015年2月11日下午3:00整。
八、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九、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6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2月10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75566328311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人:鄂州高中
联系人:王耀中 联系电话:1890868390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国辉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 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网 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