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江县岩头镇农居点工程一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15-02-02 17:43:51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
浙江-金华-浦江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浦江县新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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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15.02.02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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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浦江县新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浦江县岩头镇农居点工程一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浦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浦江县新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PJZB2015-015,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5-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岩头镇农居点工程一期配套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3】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新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岩头镇农居点工程一期配套工程,道路面积约6334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小区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管道、电讯管道、给水管道、挡土墙、围墙、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绿化景观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岩头镇。
2.3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89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4年10月、11月、12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本企业人员(需与牵头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牵头人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③本招标公告3.4项资料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和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3.5项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
3.6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因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并正在接受行政机关等部门调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网址:
4.1.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2日9时至2015年2月8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4.1.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交易席位费500元,辅助评标软件使用费100元/次,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2月9日13时00分前汇至下列指定帐户之一:1、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帐号:19650001040012610。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14 时00分,地点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及评标辅助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新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东路38号 地 址: 浦江县新华东路121号二楼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579-84112039 电 话(传真):0579-84121722
2015年2月2日
关键字:工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