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定期】江西省石城县办公设备及空调项目定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石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招标代理: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MC2015-SC-D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ZMC2015-SC-D004
(二)项目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响应供应商须知:
1、定期询价文件的购买:2015年02月02日至2015年02月0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城办事处购买,询价文件工本费1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2、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时间:2015年02月09日(星期一)14:30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壹仟元整,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无息退回。
3、响应供应商可以分品目响应,也可以全部响应,并可以分品目成交,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每个品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该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货款、税金等所有费用。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4、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序列号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响应供应商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采购方的技术参数要求,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
5、质保期按生产厂家统一标准执行(若采购人另有要求,以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中内容为准)。
6、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7、交货地点和时间: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
8、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9、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采购单位付款。
10、响应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偏离表、响应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
1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后密封并加盖公章,袋外应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响应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12、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上分品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4、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东城区清华苑B栋2号三楼 (新移动大楼正对面三楼)
联系人:刘美涵
联系电话(传真):0797-5791556 18270009702
电子邮箱:sczb5791556@126.com
标书下载地址:因询价文件无法上传,请各供应商报名时自备U盘拷贝。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