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2-02,截止日期:2015-3-3,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职工食堂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安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SNH-C201514001,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其所需职工食堂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NH-C201514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主要参数和要求 |
数量 |
预算 |
1 |
多联式中央空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一批 |
120万元 |
注 |
含设备及供电线路的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销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5年2月11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02896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3月3日下午14∶00时整,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下午14∶0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jztb.com/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2000元。缴纳时间最迟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可用银行转账、汇款、网银汇款(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中标金额为50万元-100万(不含本数)按标准费率的80%收费;100万元-200万元(含本数)按标准费率的60%的收费。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72-510081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科
联系电话:0572-5100905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