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 284.3 万元 挂牌时间:2018-02-01 至 2018-02-13
项目编号:GD02018DF100027 保证金: 29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性质: 国资 委托方:佛山市南海棉织二厂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GD02018DF100027 | 监测编号 | GR2018GD0000178 |
标的名称 | 佛山市南海棉织二厂有限公司织布车间闲置生产设备及附件一批 | 转让底价 | 284.3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18-0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8-02-13 |
资产概述 |
- |
机械设备基本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 | 生产厂家 | - |
计量单位 | - | 数量 | - |
购置日期 | 暂无 | 成新率 | |
其他说明 | 暂无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2-0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 受让方 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2150078801900000170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组织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对标的另作处置。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须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包括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
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须承诺按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交易文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保证金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90,000元。 |
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易保证金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2150078801900000170,开户行:浦发银行海珠支行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委托方名称 | 佛山市南海棉织二厂有限公司 | ||
---|---|---|---|
主管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 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999999999]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处置佛山市南海棉织二厂有限公司织布车间闲置生产设备及附件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联华资营[2017]162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057081156712 | ||
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滘 | ||
委托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89160877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gz.gemas.com.cn/;http://gduaee.com/ |
标的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