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施工工期(含首期种植管理)修改为:“2023年01月16日- 2023年09月30日(首期种植包含小春、大春(大春此阶段仅含种植,不含种植后的管理和采收)各一季),258个日历天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种植前准备工作及首期种植,具体服务期限以现场实际实施完成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涉及该时间的都相应做出调整,补遗文件(01)中投标函涉及此时间的,投标人投标时相应做出调整。
二、本项目若涉及其他时间都相应顺延。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
招标人:成都空港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航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