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专用合同条款1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条款,未约定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请明确工程款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
回复:本项目因工期为60日历天,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7日内向乙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金额的30%(不含暂列金)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包含经认可的变更)的80%。
提问:2、专用合同条款14. 竣工结算条款,未约定竣工结算审核时间及竣工结算支付比例,请明确竣工结算审核时间及竣工结算支付比例。
回复: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按发包人要求和金牛区相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全套结算资料进行竣工结算办理。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性文件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内开始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全套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报送审计,出具审核报告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1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无息退还。
提问: 3、招标文件工期为60日历天,招标工程量CJZ清单工期为90日历天,请明确工期。
回复:本项目工期明确为60日历天,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