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5 阅读次数:414
遂宁市兴莲市民中心-监理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在监理招标文件第83页,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补充:
监理单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约定的义务,则按下列条件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1.项目管理:以下违约金属于单独的项目管理行为,违约金累计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若违约金额超过10%(含)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才能更换资格等级和业绩相当的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未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意擅自更换的,每发生一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
(2)经核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支付违约金0.5万元/人,监理单位需按规定在3日内配齐人员,逾期未配齐的将支付违约金0.5万元/天;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监理月报或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所提供数据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4)对施工承包商的分包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有失查责任的,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5)核查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完成工程量和工程款申请失实的,按1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6)未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费用计算依据的合规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按0.2万元/项支付违约金;
(7)未组织现场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以及每月不按时将开箱记录表及时汇总上报的,或未填写相应的出入库记录、记录不齐全或错漏的,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8)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到位时间,每月不少于15天。若少于15天,按0.3万元/天支付违约金,多次被发现违反者,将清退当事人;
(9)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到位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若少于24天,按0.2万元/天支付违约金,多次被发现违反者,将清退当事人;
(10)监理员现场管理到位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若少于24天,按0.1万元/天支付违约金,多次被发现违反者,将清退当事人;
(11)所有监理资料未按规定及时审签及归档的,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并在3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每延迟一天,按0.2万元/天支付违约金。
2.安全管理:
(1)未按规定对有关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进行审查的,按0.5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2)不了解高风险工序施工情况或未对高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作业面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并留有记录的,按0.5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3)发现安全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或提出要求整改,存在违章现象,且监理未提出整改要求和报告业主项目部的,按0.5万元/项支付违约金。
(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环保设施明显不足,且监理未有相应整改要求的,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5)未督促施工方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的,按0.2万元/次支付违约金。
产生的违约金,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扣除。
招标人:遂宁市兴康立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