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7 阅读次数:204
遂宁市船山区遂潼新区创新产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异议回复和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异议回复:
1、
问题1:请问最终结算以现有图纸和清单为基准按实计量,还是控制总价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基准按实计量?
回复:在现有图纸基础上深化设计,并经批准审查通过的最终设计施工图为准,按(参)照中标模拟清单据实计量,且结算价不能超过中标价。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5中第2条施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时暂列金额按给定的金额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暂列金额只包括暂列金,还是包括暂列金及材料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5)项,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5分;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5分。设计负责人和道路专业负责人要求同样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是否可以兼任?请予以答复!
问题2:构造物图纸和清单工程量差别较大,项目实施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3: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定义不一致,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可以用现金,支票和保函等多种方式,而合同条款中履约保证金只能用现金和支票两种方式,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回复:
问题1:不同职位,不可兼任。
问题2:在现有图纸基础上深化设计,并经批准审查通过的最终设计施工图为准。
问题3:按按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的递交形式要求为: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执行。
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人: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