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补遗一
所属区域: |
四川-雅安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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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2.08.17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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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TQXSZ2022080001 |
标段名称: | 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变更内容: | 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地勘、设计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4.5条 “设计费支付: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30% |
| 初设方案提交并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30% |
| 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初设评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30% |
|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最终初步设计的结算金额计算:以初设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后乘以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 第四次付费 | 10% |
|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金额剩余设计费10%。 |
修改为: “设计费支付: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元)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30% |
| 初设方案提交并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50% |
| 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初设评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20% |
|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最终初步设计的结算金额计算:以初设概算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计算后乘以报价比例(报价比例=中标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2 年 09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8月27日17时;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8月22日17时。
招标文件按此澄清函进行修改,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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