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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号地块施工/标段补遗、答疑文件
2022-08-23 02:20:3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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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22.08.19 截止时间: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号地块施工/标段补遗、答疑文件
日期:2022-08-19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号地块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号地块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2预付款调整为:

12.2预付款

12.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金额及支付时间:预付款金额=(中标价-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10%,即:元(大写:),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

2)预付款的扣回:按月应付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

3)预付款担保:承包人需在申请预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同等额度的预付款担保,待预付款抵扣完毕后退还。如承包人未提交预付款担保或提交的预付款担保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预付款。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3.7措施项目的计量调整为:

12.3.7措施项目的计量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按下述约定进行:详见附件四

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以费率计算的项目,均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应计费率计量;“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在工程计量时,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进度费用比例计量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取消某项工程内容,取消项目内容对应工程价款不予计量支付,涉及有措施项目的,对应措施项目价款也不予计量支付。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付款调整为:

12.4 工程进度付款

12.4.1 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按12.2.1条执行。

12.4.2计量结果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按月计量金额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或调整合同价)(扣除暂估价)的80%时暂停;

12.4.3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空气检测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排污许可证、规划验收意见书等相关手续,完成承接查验并整改完成后的次月,支付至计量金额的85%;

12.4.4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取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的次月,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的90%;

12.4.5缺陷责任期满前完成审计,支付至最终结算审计金额的97%,结算审计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且缺陷修复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12.4.6缺陷责任期满未完成审计,发包人按竣工结算金额的3%支付质量保证金(无息),待审计完成后按审计金额支付余款。

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工程款给相应的分包及材料供应商,不得造成民工讨薪及上访事件发生,若发生民工讨薪及上访事件,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工程款至相应的分包及材料供应商,工程款从承包人处扣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2.4.7农民工工资支付

农民工工资支付按国务院政府令第724号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成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19】334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承包人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按时将农民工工资通过专户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或社保卡上,不得以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或未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等理由拒绝 或拖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拖延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

4、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号地块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保障性租赁住房二号地块施工/标段提问回复如下:

  1. 问:工程量清单: 1.总说明第四条“3.招标人保留取消或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权利,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建议修改为:招标人保留取消或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权利(转由他人实施的除外),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风险,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答: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

    2.总说明第五.(三)条“4.本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为招标人另外委托的自来水、燃气等专业分包工程提供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配合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以及预留预埋、钻孔等施工工作,以及处理因专业分包施工造成的修补及除污等工作。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中标后包干使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为空表,请问: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包含在其他报价中,无需单独填报?

    答:请投标人在“土石方及支护、桩基工程”中的总价措施中予以报价。

    3.总说明第七条“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按招标人提供的“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以及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的格式编制。” 请问:投标时除提供CJZ版本投标文件外,是否需要提供以上表格的PDF版本文件?。

    答:以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准。

  2. 问:合同条款: 1.专用合同条款3.7.2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前一直有效。若承包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供担保的,其保函的担保截止时间应在工程竣工日期后 9 个月。” 9个月稍长,建议调整。 2.专用合同条款7.3.2.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本项目延期开工,延迟时间在 12 个月内,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开工后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和结算。 ” 12个月时间太长,建议调整。 3.专用合同条款7.3.2.2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本项目延期开工,延迟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若承包人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 12个月时间太长,建议调整。 4.专用合同条款7.5.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 7.8.1 款对承包人进行费用补偿并顺延工期。除前述情况外,发包人不就工期延误另作利润和其他费用补偿。” 建议约定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另行协商。 5.专用合同条款7.5.2“(3)若发包人认为控制节点进度滞后或工期延误情况特别严重的,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发包人还有权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承包单位实施,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 建议:明确发包人认为控制节点进度滞后或工期延误情况的具体标准。 6.专用合同条款7.7“因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但发包人不就工期延误另作费用和利润补偿。 ” 建议:约定一定期限,超过期限另行协商。 7.专用合同条款7.8.6“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本项目停工,停工时间在 6 个月内,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停工时间超过 6 个月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6个月稍长,建议调整。 8.专用合同条款10.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按以下文件重新组价,并按下浮率确定变更单价(认质核价材料价格不下浮)。” 建议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按以下文件重新组价,并按下浮率确定变更单价(认质核价材料价格、采用中标价材料价格不下浮) 9.专用合同条款10.4条 建议增加:变更估价随进度款支付。 9.专用合同条款11.3“材料价格调整、政策性调整人工费、机械费等均在施工过程中调整。 ” 建议修改为:材料价格调整、政策性调整人工费、机械费等均在施工过程中调整并支付。 10.专用合同条款12.1“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 建议:工程量减少15%以上,适当调高。 11.专用合同条款12.3.1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3 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将其送交造价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5 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由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和单位公章的《计量审核报告》报送发包人,最终以发包人审批的计量金额为准。 ” 建议:明确“发包人将其送交造价咨询单位”的时间期限。 12.专用合同条款12.4.1”计量结果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 14 个工作日内,按月计量金额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或调整合同价)(扣除暂估价)的 80%时暂停; ” 建议:明确发包人审核确认的时间期限。 13.专用合同条款12.5.1“承包人在天府新区成立分公司的,发包人的合同款项可拨付至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建议:承包人在天府新区成立分公司的,发包人的合同款项可拨付至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4.专用合同条款14.2“发包人将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报相关部门审计,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 建议:明确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的时间期限,及报关相关部门审计的时间。 15. 专用合同条款16条 建议:增加发包人逾期支付违约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

  3. 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中第2页规定:“四、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问题:本项目为电子标,清单投标文件为CJZ 格式的投标数据文件,请招标人明确,此处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所指的具体内容、表格、格式是哪些?同时此处说明的盖章,是否指的是清单文件的封面和封面扉页的盖章要求?

    答:以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准。

  4. 请招标人明确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需提供。

  5. 招标文件中有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参考表,请招标人明确,关于本项目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表 ,此表是否需要在软件中填报品牌、质量档次的信息?

    答:不需要填报品牌、质量档次的信息。

  6. 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的注(1)以上人员应附身份证及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的资料的扫描件。和(五)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的注(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规定的证书扫描件;其他人员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证书扫描件。这两个地方同时要求附相关人员的证件扫描件,请问是人员证件扫描件是附两遍还是只需要在人员简历表后附即可?

    答:在人员简历表后附即可。

    人:成都天投云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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