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邹平市铝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四期)新建 25 号厂房
二、项目编号:BZZPGC-2022-04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23 日 8:30 时。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缴纳形式。
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原件扫描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出具担保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4、以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原件扫描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的,其电子保函或保单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可通过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入电子保函申请流程)
6、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结算卡等关联账号不予认可)进行电汇或转账,交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认可。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
各投标单位应当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中。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账户名称: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登录系统进入下载本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界面,任意选择中国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后点击“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按钮自行生成。
7、投标企业对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真实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见第八章)一并上传至投标文件。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电子保函原件或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或保函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开标后,招标人可随时对投标人递交的保函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当予以配合,对发现保函存在不实信息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弄虚作假行为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记入诚信档案。
注: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递交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变更后:
是否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平铝园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邹平市长山镇铝深加工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刘福友、159543487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远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市鹤伴一路黄山鼎都北面小三层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徐志远、18254381045
公告备案单位: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4265730
2022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