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九小学校迁建项目设计
招标答疑及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部分: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对《内江市第九小学校迁建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60页评分标准“注:a.所有人员需附执(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那么对招标文件评分表中如装饰、幕墙专业仅要求职称证,并未要求提供注册证,是否仅提供职称证即可? 2.招标文件第57页评分标准:“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招标文件中未要求证明业绩为已完成的材料,请明确业绩证明材料为哪些。
答: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人员配备中“注:a.所有人员需附执(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修改为“注:a.以上人员需附执(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职称证除外)”。
2.业绩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已有相关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质疑标题: 关于“内江市第九小学校迁建项目设计”的质疑
我单位参与的“内江市第九小学校迁建项目”招标文件;经对招标文件研究,我单位认为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有明显的不合理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严重损害了各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本项目投标权益,特提出如下质疑: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表中企业资信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3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5321.02平方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完全能满足需求,建议修改为: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得3分,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5分。本项满分5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表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学)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只要求建筑学满足属于指定专业职称,建筑设计、建筑工程等等与建筑学属于同一类别,此要求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类相关)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表中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电照)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照)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只要求电照满足属于指定专业职称,此要求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属于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气类)加1分。本项满分3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1.企业资信中“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3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内容根据项目规模对资质要求进行阶梯得分设置,择优选择实力较强的设计单位,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此部分分值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2.人员配备中:“(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学)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类)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电照)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照)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修改为“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电气类或电照类)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气类或电照类)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补遗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
1.企业资信:
企业资信 | 5分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1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3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 |
现修改为:
企业资信 | 7分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4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6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7分;本项最多得7分。 |
2.人员配置:
人员配备 | 28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学)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加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类)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3)设计其他主要人员 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建筑设计)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设计)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结构设计)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设计)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③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给排水)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加1分。本项最多3分。 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电照)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照)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⑤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⑥装饰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建筑装饰专业)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装饰专业)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⑦幕墙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职称(建筑幕墙专业)得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幕墙专业)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⑧其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a.所有人员需附执(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均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02.61.88.188/xxgx/index.aspx)查询截图为准,人员均不得重复计算得分)。 b.同一人员不能在本项目中充当多个角色,否则该人员不得分。 |
现修改为:
人员配备 | 26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类)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类)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3)设计其他主要人员 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建筑设计)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建筑设计)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结构设计)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设计)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③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给排水)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加1分。本项最多3分。 ④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电气类或电照类)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电气类或电照类)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⑤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⑥其他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a.所有人员需附执(职)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并提供相应的网络截图(职称证除外)(以上人员注册证书均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02.61.88.188/xxgx/index.aspx)查询截图为准,人员均不得重复计算得分)。 b.同一人员不能在本项目中充当多个角色,否则该人员不得分。 |
二、本工程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 8 月 9 日09 时30分;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 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前。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内江市第九小学校
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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