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HYXGL2022060006 | ||
标段名称: | 大树镇松林村至大维村产业道路提升工程 | ||
变更内容: | 大树镇松林村至大维村产业道路提升工程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大树镇松林村至大维村产业道路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原招标文件“”P119页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6.1条款: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① 更正为: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① 2.删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9条款:“其他要求”中1、《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2]8号)文件已废止,现执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文件。本招标文件中与雅府发[2017]5号文件不一致的内容,均以雅府发[2017]5号文件为准。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后,由中标人自行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国有独资或控股担保公司商业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担保方式。其中,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银行保函担保优先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若其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的,也可由其他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提问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7月10日17时00分。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07月19日17时00分。 招标人:汉源县大树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順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