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石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标段
答疑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工程量清单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有材料名称明细。因每个人选用定额和组价的不同,材料名称和顺序无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请问投标的材料名称和顺序是否以投标单位自主组价生成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即可?
答:以最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K0+199处桥梁:招标图纸中为1-13m预应力空心板梁桥,招标清单桥涵工程中为预制混凝土箱梁,清单和图纸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最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K0+992.939处涵洞:招标图纸中为1-2×1.5m盖板涵,招标清单箱涵工程中为箱涵,清单和图纸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最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 专用条款11.2“(2)基准价: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 ” 建议:明确基准价的具体期数。
答:基准价为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2期。
5、专用条款11.3.4“人工费价差调价原则及计算方法; 以投标基准日 (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之前四川省造价站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规定的人工费水平作为基准,以下简称基准人工费。” 因CJZ版本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是按川建价发【2021】4号中的系数调整,建议将人工费调整基准期明确为:川建价发【2021】4号文。
答:人工费调整基准期明确为:川建价发【2021】39号文。
6、总说明五、36“计日工:投标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但不能高于川建价发〔2021〕39号文中的计日工人工单价;” 建议(1)修改为:计日工:投标人投标时对计日工不做报价,施工若发生零星用工时,单价按2020《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执行。 或(2)修改为:计日工:投标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但不能高于川建价发〔2022〕14号文及配套相关文件规定的计日工人工单价。根据 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解释(一)规定:各技术等级计日工人工单价=人工费调整文件发布的相应技术等级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技术等级计日工定额人工单价×28.38%+相应技术等级计日工定额人工单价×(海拔降效系数-1)×(1+28.38%)。
答:总说明五、36“计日工:投标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填报,但不能高于川建价发〔2021〕39号文中的计日工人工单价;”修改为:计日工:投标人投标时对计日工不做报价,施工若发生零星用工时,单价按2020《四川省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执行。
7、请明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2)“基准价: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 _ 年第_ 期” ”
答:基准价为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2期。
8、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材料价格如何计取;
答: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材料价格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参照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9、工程量清单中附表12-2、 12-3、 12-4是否不需要填写;
答:不需要填写。
10、设计道路平面图人行道在红线范围以外,标准断面图显示人行道为下阶段实施,但结构图纸显示存在人行道盲道以及厂区路口三面坡施工(有大样图但没有具体标注结构形式),且道路设计说明也提到人行道范围设置0.3米的盲道,请明确人行道是否为本次招标的范围,若是请补充人行道结构图。
答:人行道不在本次招标的范围内。
11、招标文件工期为720天,但没有说明开工日期要求,是否对开工日期有其他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缺少地勘报告与可研报告。
答:地勘报告详见新上传的附件,可研报告不提供。
招标人: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8日
龙石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兴华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