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中学校运动场改建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质量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更正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符合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满足本项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更正为: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更正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更正为: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满足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2、发包人按节点足额支付工程款后,农民工工资按国家、四川、内江以及资中县有关文件执行,承包人应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更正为:(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2、发包人按节点足额支付工程款后,农民工工资按国家、四川、内江以及威远县有关文件执行,承包人应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5.2、 暂列金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所涉及的费用按资中县最新文件执行。”
更正为: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所涉及的费用按威远县最新文件执行。”
5.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施工进度节点拨付工程款;第一次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20%;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100%时,支付签约至合同价款(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55%;第三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75%,第四次付款:把符合工程审计所需资料送审计部门收讫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80%;第五次付款:结算审计完毕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97%;工程审定金额余款3%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按照相关规定和期限拨付
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承包人进场施工7个工作日后,发包人预付合同金额的10%给承包人,按施工进度节点拨付工程款;第一次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30%;第二次付款:完成工程量100%时,支付签约至合同价款的60%;第三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并把符合工程审计所需资料送审计部门收讫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0%,(预付款分3次等额扣回,从第一次付款开始扣),待项目出具审核(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或解冻。
注:1、施工方违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住建建管(2020)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未按进度每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有权将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
2、民工工资保证金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住建建管(2020)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5.4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2.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2.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六、招标工程量清单中13厚混合型塑胶面层项各投标人结合图纸内容,按特征描述内容报价。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以下内容:
10.1 | 其他要求 | 一、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 1、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 2、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对全部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对存在不真实情况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将弄虚作假的中标候选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增加的工程量按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远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威改发【2018】28号)执行。 5、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内民领【2019】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 7 月 4 日09时3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九、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使用。
招标人: 威远中学校(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祥聚三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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