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和川府发〔2014〕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根据现场投标单位人数可酌情补抽专家,总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即可。修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府发[2014]62号、川办发[2021]5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四川公望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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