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 计划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在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阶段 85个日历天内完成),投标单位不得因任何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拒力因素和招标人特殊要求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09时00分。 变更为: 计划工期: 85日历天,投标单位不得因任何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拒力因素和招标人特殊要求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