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一批次)施工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部新区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一批次)施工成都东部新区第三人民医院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承包人须结合工期要求及现场踏勘情况,施工期间,在保障门诊楼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自行考虑总平所有既有水箱拆除(保护或迁改),所产生的费用在按清单项目“生活水箱拆除(编码0116140022550)”总价包干使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补充”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36条”:1)当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的综合单价≤对应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15%)*(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的,若此分部分项全部取消,则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时按以下公式扣减费用:结算扣减费用=对应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15%)*(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取消工程量。2)当投标人分部分项报价的综合单价>对应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1-15%)*(中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的,若此分部分项全部取消,则结算扣减费用=投标报价*取消工程量。
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06月01日09时30分。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 标 人:成都东部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