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东方氢能产业园项目(小微企业创新园57号地块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 标段
答疑01号
1.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①招标公告中:3.1.7 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得设定利润等财务指标,而招标公告要求无亏损,可以理解成是设定了财务指标。请问是否可以考虑修改为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2.财务要求指标是近3年。由于我司2021年财报还在审计中,请问是否可以提供2018~2020年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答:可以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提供资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人:东方电气氢能(成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