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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项目一期二批次施工/标段答疑文件(一)
2022-03-14 08:43:4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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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22.03.11 截止时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项目一期二批次施工/标段答疑文件(一)
日期:2022-03-1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项目

一期二批次施工/标段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项目一期二批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的提问作如下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条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中要求"2019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60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该条款设置是为了选择近年有丰富类似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服务于该项目建设,请问类似业绩于2019年后竣工,但合同于2019年前签订,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对于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过于严苛,只有不超过6家单位满足,有针对某具体单位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修改为: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00万元或12万平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2、贵司于2021918日招标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项目一期一批次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态与二批次类似,一批次业绩要求为“总投资或建安费2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业绩”;二批次要求“2019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00万元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请问一批次、二批次相隔时间仅5个月,为何一批次要求的是房屋建筑业绩,二批次要求的却是工业建筑业绩。据查,根据目前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要求,全国仅不超过7家单位可以全部满足要求,针对性太强。建议类似业绩由“工业建筑”修改为:“房屋建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涉及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条款中,明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选)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但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中提到,“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中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则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准”。请问项目经理业绩认定资料是否可以理解为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均可?

答:项目经理业绩认定资料为:中标(选)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提问5可否提供地勘报告

答:工程量清单均已包含地勘及岩土设计相关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6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1条要求“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除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请问在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涉及到的需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可否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进行承诺响应?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的承诺是否有效? 2、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班子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为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明确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具体月份。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4.1项第(四)条,“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的造价人员为非投标人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或非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的,造价人员为注册造价师的,其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请明确造价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答: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条“★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明确:“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2最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是指:从发出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3能直接证明造价人员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均可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41)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要求。

提问7招标文件中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均为已完成业绩,但对类似业绩时间要求为:“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据《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文件中“(三)企业资格审查业绩设置”与“(三)其他评分因素”中对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要求:“新承接和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招标文件对已完成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违反了《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的要求,请招标人核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8问题1、软件中有清单有控制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在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总控制价的情况下,个别清单项投标报价高于此项控制价但低于此项最高限价的不属于废标项? 问题2、总价措施项目及单价措施项目是否有限价?如无限价是否不进行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评审? 问题3、投标报价是否可以超过招标控制价? 问题4、可计量措施项目中是否有招标控制价? 问题5、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表》,承包人实际采购时,是否还需要到指定的销售处购? 问题6、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此公式中的各类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问题7、招标控制价中,无单价措施限价,无法确定投标报价是否属于不平衡报价?

答:问题1: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问题2: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问题3: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问题4:详见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

问题5:材料及设备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计价软件直接生成的数据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均为不含税金额。

问题7: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提问9根据成都市招投标相关实施细则及条例,对类似业绩认定时间的要求:“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新承接和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而招标文件中对已完工项目的要求为:“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故招标文件对类似业绩时间的设定与成都市招投标相关实施细则及条例相悖,请招标人修改对已完工项目业绩的时间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已完成类似业绩规定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根据《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 版)》文件,对类似业绩时间的表述为:“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招标文件规定“已完成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上述文件相矛盾,请招标人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1《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文件中对业绩设置规定:“新承接和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而招标文件中对已完工类似项目的规定为:“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招标人遵守《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1版)》,将已完工类似项目修改为:“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2问题1、软件中有清单有控制价、最高限价、最低限价,在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总控制价的情况下,个别清单项投标报价高于此项控制价但低于此项最高限价的不属于废标项? 问题2、总价措施项目及单价措施项目是否有限价?如无限价是否不进行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评审? 问题3、投标报价是否可以超过招标控制价? 问题4、可计量措施项目中是否有招标控制价? 问题5、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表》,承包人实际采购时,是否还需要到指定的销售处购? 问题6、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此公式中的各类金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问题7、招标控制价中,无单价措施限价,无法确定投标报价是否属于不平衡报价 问题8、“临时围挡、道路工程、共用的临时道路工程、喷淋、警示灯、临时停车场、临时雨污水管网、主入口门卫、冲洗设施、沉淀池、智慧工地(扬尘监控)、裸土 覆盖等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监控提升工程”等由招标人实施投标人按三个批次招标控制价占比分摊的部分费用,是否含在投标报价中?三个批次的招标控制价分别是多少?

答:问题1: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问题2: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问题3: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投标人投标函中填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问题4:详见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

问题5:材料及设备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计价软件直接生成的数据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均为不含税金额。

问题7: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控制价及《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执行。

问题8:包含在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考虑竣工结算时将扣除该围挡及道路的分摊费用,费用分摊方式按各批次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占三个批次总招标控制价的比例扣除。施工期间关于围挡及道路的维护及拆除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额外支付费用。

提问13问题:1、请问编排工期时开工第一天是否计算工期 2、请问技术标是暗标还是明标,页数、字体等是否有要求。

答:1、本项目计划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510个日历天。

2、技术标为明标,页数、字体无要求。

提问141.企业业绩要求为近三年开工并完工的6亿以上的工业建筑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具备1个业绩可参与投标,3个业绩得满分。(违反了成都市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中“不得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以及加分条件、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要求) 2.项目经理,近三年开工并完工的6亿以上的工业建筑业绩。(违反了成都市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中“不得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 3.企业奖项,作为承建单位,具有一项工业建筑施工业绩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得满分。(违反了成都市招标文件编制要求中“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结合以上关键条款,本项目设置了特定行业的业绩(仅限工业建筑)和奖项(仅限工业建筑鲁班奖)加分共12分,全国范围仅某个大央企单位能够最大程度上的满足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企业获奖的加分条件,严重的违反国家招投标法第18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管理要求,为避免后期审计风险,建议将本项目业绩和奖项要求范围由仅限于“工业建筑”调整至“房屋建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5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7.1条要求“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除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请问在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涉及到的需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可否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进行承诺响应?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的承诺是否有效? 2.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班子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连续由投标单位为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明确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具体月份。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4.1项第(四)条,“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的造价人员为非投标人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或非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的,造价人员为注册造价师的,其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请明确造价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答: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条“★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明确:“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2、最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是指:从发出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3、能直接证明造价人员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均可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1.41)投标报价初步评审的要求。

提问161、招标文件第一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本招标为一期二批次包含CO2,建构筑物一览表及经济技术指标表中CO2在北区一期三批次,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2、请招标单位提供本工程的地勘报告。 3、请招标单位提供现场临电、临水以及排污接驳点。

答:1本次施工招标包括C02

2工程量清单均已包含地勘及岩土设计相关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临电现场均已实施;临水及排污位于东侧太清路(一批次已在使用,可参考使用)。

提问17一、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一个201911日以来签订合同并且竣工的60000万元的工业建筑业绩,评标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需提供两个201911日以来签订合同并且竣工的60000万元工业建筑业绩。 疑问1:根据本项目业态,同时含有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以本项目二标段设计招标文件为例,是以公共建筑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以工业建筑业绩作为综合评分条件。而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则全部设置工业建筑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与综合评分条件。请问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为何与设计招标文件存在巨大差异?本项目业态是否已经变更?施工内容全部为工业建筑施工内容?是否已通过外部手段筛选过市场上的施工单位业绩?所以特别这样设置,排除潜在投标单位?望招标人给予答复。 疑问2:本项目所设置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的成住建发[2021] 142号规定“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新承接和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招标文件此条明显与我市相关文件相悖,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成发改法规〔2019447号文规定:招标人应充分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不得设置各类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影响公平竞争。望招标人给予答复。 二、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评分办法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提供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2019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 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 60000 万元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得 3 分”。 疑问1:为何招标人设置人员特定职称专业,明目张胆的违反《招投标法》?那么请问同样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是否就不满足本项目得分要求?望招标人给予明确回复。 疑问2:项目经理业绩同上所述,为何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的成住建发[2021] 142号规定“类似工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新承接和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为准?望招标人给予答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81、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第10.1条:招标控制价636596134.1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9268671.87元;规费8158430.8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52200221.48元);但提供的PDF版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636596134.1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21063163.28元、暂列金额(含税):57061628.11元、规费(含税):8918225.52元、材料暂估价(含税):1549243.36元)。请招标方确认安全文明费、暂列金、规费、材料暂估价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控制价636596134.1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19268671.8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21063163.28元;规费(不含税)8158430.85元,规费(含税):8918225.5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不含税)52200221.48元,暂列金额(含税):57061628.11元;材料暂估价(不含税):1417254.45元,材料暂估价(含税):1549243.36元。

提问191.办公区驻地是否可以在二期用地处建设 2. 投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汇总表”中,要求“汇总表所填信息若无法在业绩证明资料中体现的,以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为准”。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只体现了竣工时间或交工时间的其一,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只填写体现的那一个,而另一个直接填写“无”。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要求“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的除外)、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请问: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必须提供副本?若提供正本对其是否有影响?4. 企业业绩要求为近三年开工并完工的6亿以上的工业建筑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满足一个得3分,满足3个得满分7分,此项要求全国仅少数单位满足,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建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时间为准,同理建议将项目经理业绩也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时间为准,企业奖项要求工业建筑类鲁班奖,也严重排斥潜在竞争对手,建议修改为房屋建筑类鲁班奖。

答:1、由投标人在红线范围内自行考虑。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中已阐述清楚,按招标文件执行。

4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0本次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无地勘报告,能否提供地勘报告? 2、招标文件中备注:以B02C01建筑之间的园区道路为界,道路以北(含道路)为北侧,北侧总平工程是否包含在建B03B04B09一批次的总平内容? 3、工程量清单中B10分项中有桩基支护内容,图纸文件中没有支护设计图纸,能否提供支护设计图纸? 4、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为510日历天,是否有计划开竣工日期?是否有主要节点要求? 5、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为符合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是否可以提供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

答:1工程量清单均已包含地勘及岩土设计相关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总平工程包含B03 B04 B09周边总平内容。

3已有相关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已将此部分计量。

4计划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510个日历天。

5招标阶段暂不提供。

提问21问题:1、场地东侧红线外有部分公园绿地,请问是否可以占用?

答:临设由投标人在红线范围内自行考虑。

招标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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