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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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
公开 |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3、施工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 |||||||||||
2022年2月7日—2022年3月8日09时00分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ids.jnzbtb.cn | |||||||||||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 |||||||||||
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60幢30层3001-01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太平镇2021-2022年今冬明春田间排涝总承包工程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邹城市太平镇2021-2022年今冬明春天剑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邹行审投字〔2021〕372号)(项目代码:2112-370883-04-01-12927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镇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3708830671000400 2.工程名称:邹城市太平镇2021-2022年今冬明春田间排涝总承包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邹城市太平镇2021-2022年今冬明春田间排涝总承包工程的招标,太平镇的7个村实施渠道工程,以及4个沿路(河)实施疏浚工程,小秦河及路边排水沟疏浚开挖约335430米,新建及维修过路涵、入地涵约77座、顶管约190米。渠道工程、进地涵工程、过路涵工程、检查井、混凝土管铺设、坑塘排涝、涵洞、泵站、排灌站,以及导流、施工排水等其他临时工程。投资估算额:约480.52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评审价为准。 5.招标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1)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镇驻地 (2)联系人:边贻国 (3)联系电话:13953738843 6.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60幢30层3001-01 (2)联系人:王宁 (3)联系电话:1386374721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3.施工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注:(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2月7日—2022年3月8日09时00 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网络操作咨询:0537-237619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8日09时00分 2、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 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13863747210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ZouCheng)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2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