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微山县 联系电话:13295375720
招标代理公司: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冠亚上城E区14号楼2-909-910号
联系电话:18764791109
二、项目名称:微山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367001
三、变更内容:原招标公告格式变更为以下格式,招标公告及文件内容不变。
微山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级别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 |||||||||||||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本招标项目微山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微山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微审批字【2021】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及县乡统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微山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367001 2、工程名称:微山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微山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涉及10个乡镇,46条道路,道路两侧多河流、池塘,现状道路路面较窄、线形较差,沿线基本没有设置安全设施,行车存在安全隐患,现对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以确保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格):372.8931万元。 5、招 标人: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微山县 联 系 人: 张主任 6、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道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公路交通(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级别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ggzy.jining.gov.cn)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微山县分中心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投标人可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回复。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冉 联系电话:18764791109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