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园林管理所西环线石坝河整治及雨污管网建设工程绿化恢复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绿化苗木)询价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广安-邻水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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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
2021.09.02 |
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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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9-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安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园林管理所西环线石坝河整治及雨污管网建设工程绿化恢复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绿化苗木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安-邻水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编号:511623202100027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23202100027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园林管理所西环线石坝河整治及雨污管网建设工程绿化恢复项目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绿化苗木)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27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1.该项目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13日9:00(北京时间)。
2.该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13日9:00-9:30(北京时间)。
3.该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13日9:00(北京时间)。
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1年9月3日8:30至2021年9月9日17:30。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项项目清单中“海棠12”修改为“西府海棠12”,“海棠10”修改为“西府海棠10”。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项项目要求下的服务要求中第(1)项 “供应商负责自行垫付货款组织花乔,并负责绿化苗木的起苗、上下车、运输、栽植、管护(两年)等工作”修改为“供应商负责自行垫付货款组织绿化苗木,并负责绿化苗木的起苗、上下车、运输、栽植、管护(两年)、发票开具(含税)等工作”。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项项目要求下的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中第(1)项“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修改为“该工程自采购单位通知进场施工开始60天内完成施工”。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项项目要求下的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中第(3)项“本项目鼓励支持预付款。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管护期满,经采购单位验收,成活率达100%,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修改为“本项目鼓励支持预付款。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管护期满,经采购单位验收,成活率达100%,再支付合同金额的40%”。 |
更正日期 |
2021年09月0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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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园林管理所 |
地址: |
邻水县园林管理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蹇老师;联系电话:138826809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26-321566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蹇老师 |
电话: |
1388268090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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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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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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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绿化,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