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30,截止日期:2021-09-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平乐正骨教学基地(一期)中央空调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编号:洛采公开-2021-29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1-299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平乐正骨教学基地(一期)中央空调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8月26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7日 - 2021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9月02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9月16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1、原公告及文件中“15、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以标段排列正顺序最前选取为中标标段,其他中标标段顺延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2、原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付款方式付款办法:甲方不预支价款,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并经过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审价部门审价完毕后支付审价金额的95%。 质保金:审价金额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及质保金的支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
变更为 |
变更为“15、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多个标段;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付款方式付款办法:甲方不预支价款,工程完工后通过竣工验收,并经过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审价部门审价完毕后支付审价金额的97%。 质保金:审价金额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及质保金的支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5、更正日期:2021年08月30日14时07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它内容不变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教育局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 |
联系人:王新力 |
联系方式:1593797316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华源凯旋广场1401室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111611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1116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