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2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HTLPZFCG2021-HRC-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LPZFCG2021-HRC-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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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 |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 (1)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且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应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一致); (4)委托人近三个月的公司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5)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6个月内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声明书及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 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进入后续开标程序。 |
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随身手持以下资料,由监督人员进行查验: (1)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且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应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一致); (4)提供法定代表人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纳凭证和个人明细表,2021年4月后成立公司按照实际发生提供); (5)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成立6个月内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声明书及承诺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 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进入后续开标程序。 |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人民医院
地 址:洛浦县双拥路66号
联系方式:0903-662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市龙煤大厦6楼6-3
联系方式:13579232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添瑶
电 话:135792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