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澄清
所属区域: | 河北-唐山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唐山盛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8.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电采暖设备采购项目澄清,所属区域:河北-唐山,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唐山盛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招标编号:TSSW-2021-01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TSSW-2021-012
采购人名称: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场部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绍功
022-6938846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唐山盛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场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秦超
19912378661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8-05
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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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第三项类似业绩评分标准:
原内容:
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采购内容须含碳纤维电暖气,每有1项得2分。满分10分。
说明:投标现场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封装于投标文件中。
修正为:
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采购内容须含碳纤维电暖气,每有1项得2分。满分6分。
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内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因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原招标文件内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的均不再提供。
2、投标文件格式之分项报价表,删除表头“处理能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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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1-08-17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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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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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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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设备,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