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8.10 | 截止时间: | 2021-08-11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11,截止日期:2021-08-11,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937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工程项目磋商更正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193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听证室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11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9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审因素和标准”中“产品保障”评分项修改为:
产品保障(15分) |
1、供应商提供所投家具产品2020年1月1日以来送检的,经省级或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办公家具(实物样品)检验报告(检验内容包括外观、表面理化性能、甲醛释放量、力学性能),全部合格计8分,一项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受检单位为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计4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计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2、因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本项目延期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18日止。
3、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8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以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发布的为准。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余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吴先生
电话:0731-84452269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朱任重
邮编:410000
电话:8473220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联系人:吴晗、彭晓庆、康艳
邮编:410005
电话:0731-84452269
电子邮箱:735650984@qq.com
关键字:工程,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