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7-10,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西格尔木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西-格尔木,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编号:华夏公招(服务)2021-00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华夏公招(服务)2021-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资格预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详见附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 |
2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资格预审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天)、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天)。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 申请人提交的查询截图时间应为变更后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 |
3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资格预审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时00分)前6个月内,申请人的企业现有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不低于2亿元(包括2亿元),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任意时间内现金类资产证明;同时,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14.6亿元(包括14.6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如申请人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内现金类资产证明现金达到16.6亿及以上,可不提供授信证明。” | 资格预审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前6个月内,申请人的企业现有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不低于2亿元(包括2亿元),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任意时间内现金类资产证明;同时,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14.6亿元(包括14.6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如申请人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近6个月内现金类资产证明现金达到16.6亿及以上,可不提供授信证明。” |
4 | 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 原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知”中要求:“需提供2018年1月1号到2021年07月04号诉讼和仲裁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 需提供2018年1月1号到2021年07月27号诉讼和仲裁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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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格尔木市水利局
地 址:格尔木市中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焦工
项目联系方式:0979-849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1197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