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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防爆LED灯具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1-06-09 02:0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6.08 截止时间: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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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9,截止日期:2021-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防爆LED灯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采购业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210608-3105-6230-B1,开标地点:投标人在bidding.sinopec.com上远程投标,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关键字:能源化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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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年6月8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巴陵石化搬迁项目防爆LED灯具框架所需防爆LED灯具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608-3105-6230-B1

    2.项目内容:巴陵石化搬迁项目防爆LED灯具框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12500.00

包1-防爆LED灯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施工现场或用户指定的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否决。 2.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要求是对投标产品性能的最低要求。提供的产品系列及规格型号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未列出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 3.防爆灯具应提供涵盖投标标段的所有产品的防爆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应从以下机构中获得: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测试所的国家级仪表防爆和安全监督检验站,机械工业低压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4.投标商须为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流通商参与投标 5.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投标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煤化工行业或相似工况条件的防爆LED灯具的有效业绩,单个金额100万及以上已签订的大额合同10份及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同一个项目合同可以累积,但最多只能算一份大额合同)。(适用于防爆LED灯具标段) 6.投标人具有该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不允许贴牌且承诺产品自有组装,提供装配流水线设备清晰照片(提供完整的设备照片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与公司地址一致的带经纬度设备清晰照片)。 7.需提供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2018-2020年)或(2017-2019年),连续三年无盈利否决投标,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或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等级AA级及以上. 8.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 9001、ISO14001、ISO18000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6月1日 8:00至2021年6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投标人在bidding.sinopec.com上远程投标(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投标人在bidding.sinopec.com上远程投标。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6月24日 09:00前与于澄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彭俊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应当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

    19.投标说明:一、1. 本标段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 投标人代表无须到现场投标,无须递交未加密版、纸质版和U盘,未加密投标文件自行保存;3.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期间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技术及商务标解密(为确保开标当天解密成功,请提前完成模拟解密流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可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4.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 (请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注册、报名、交款、下载招标文件、购买CA加密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4008198786。 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联系95388-5。 三、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 采用现金方式(在线支付、银行网银、柜台付款)支付保证金的,未中标/入围的,保证金退回至来款账户;一单一招项目中标供应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多退少补)退回至来款账户,框架协议项目入围供应商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确认保证金转为招标预收款(请在收到中标结果后尽快完成确认工作,否则无法签订合同)。不同招标项目不同投标单位会生成不同的虚拟账号,请严格按支付页面提供的虚拟账号和要求支付。投标人若参加重招项目,仍需重新完成报名流程(标书费是否支付以系统为准),由于重招项目生成虚拟账号不同,保证金需重新支付。 采用投标保函、保单等形式支付保证金的,未中标/入围的,保单到期后自动失效,保函支付的请到招标机构当面领回;一单一招中标供应商需在线(http://ec.sinopec.com)补交中标服务费,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需补交招标预收款,否则无法签订合同。(采用投标保函支付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银行保函受益人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武汉招标中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中关于银行保函的要求,纸质保函的递交和领回都必须与招标机构当面交接)。 四、公告中“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6.其他资格要求”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评分标准请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请务必按照此评审表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 六、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项目(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引用评审表)、技术要求等方面规定逐项响应,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检索指引,方便评审查阅。初步评审审查标准(即资格审查条件)和详细评审审查标准(即详细评审评分表),对同一类评审因素的具体要求可能不一样(如对业绩年限、数量等要求),请分别按要求响应。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模板参照附件澄清函)。需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每天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澄清后2日内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且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提供授权代表的手机号(备注:可在被授权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开标过程中澄清事宜应由授权代表负责,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九、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盖章版声明至wzyuc@sinopec.com。 十、目前已开通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请及时登录http://ec.sinopec.com查看,若状态显示为已开票,即可下载。若开票出现问题,请发送邮件(包含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等)至招标咨询人邮箱。 十一、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署了的《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书模板)。 十二、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一)未按规定时间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三)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四)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于澄
电 话:
18820691627
电 子 邮 件:
wzyuc@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彭俊杰
电 话:
18692187177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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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