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西木里矿区公共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批项目---海西州移动式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西,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编号:青海西唐公招(货物)2021-00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西唐公招(货物)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木里矿区公共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第一批项目---海西州移动式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 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
澄清(修改)内容: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技术水平 | 1、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 分;有一项负偏离扣 5 分,扣完为止。 2、所投同型号产品(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制造商被列入《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得2分; 3、所投同型号产品(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制造商(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或同一法人)须具有设备比对检测能力,同时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认证证书,且检测能力范围包括116种VOCs的,得2分。 4、所投同型号VOCs走航监测系统中质谱分析仪通过院士鉴定,具有省级或以上权威机构鉴定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得1分; 5、所投同型号VOCs走航监测系统中质谱分析仪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院校准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2-5条款需提供有效期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1、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 分;有一项负偏离扣 5 分,扣完为止。 2、所投同型号产品(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制造商被列入《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得2分; |
2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组织实施计划、安装、调试、验收、质量控制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4-5 分;良,得2-3 分;差,得 1-2 分。 | 根据各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组织实施计划、安装、调试、验收、质量控制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11-8 分;良,得7-4分;差,得 3-1 分。 |
澄清(修改)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13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77-821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西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1单元12210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009716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