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遗通知,所属区域:云南-玉溪-华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0424202100012001001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变更内容: |
补遗通知 项目名称: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HH〔2021〕GKZB—2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F1技术部分评审”第3条“车辆管理方案”中第三小条“车辆的运维、调度管理方案”评分标准,第一个档次原为: 第一个档次:方案编制针对本项目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能够提供健全的运营管理服务,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运维团队,且运维团队为平台自身团队,即直营、实行明码标价并有便利的车辆使用平台支持,APP、微信、支付宝,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用户采用实名注册,仅支持16岁至65周岁的用户群注册使用,运营车辆具备语音定制播报功能并通过一定方式给予提示、拥有持续的用户教育管理机制,如拉黑、文明用车惩罚等,配置专门的调度车辆、安排专人调度城市重要区域共享电单车的停放、配备有专门用于共享电单车停放的安全仓库和维修点,有完善的充电安全机制保证安全的、安全事故处理方案针对各类事故有比较完善的应对措施,能够做到及时响应、用户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的管控方案能够有比较完善且科学有效的解决问题,提供材料清楚、明确、合理的赋予(7~10分); 现变更为:第一个档次:方案编制针对本项目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能够提供健全的运营管理服务,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运维团队,且运维团队为平台自身团队,即直营、实行明码标价并有便利的车辆使用平台支持,APP、微信、支付宝,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计费标准,用户采用实名注册,仅支持16岁以上的用户群注册使用,运营车辆具备语音定制播报功能并通过一定方式给予提示、拥有持续的用户教育管理机制,如拉黑、文明用车惩罚等,配置专门的调度车辆、安排专人调度城市重要区域共享电单车的停放、配备有专门用于共享电单车停放的安全仓库和维修点,有完善的充电安全机制保证安全的、安全事故处理方案针对各类事故有比较完善的应对措施,能够做到及时响应、用户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的管控方案能够有比较完善且科学有效的解决问题,提供材料清楚、明确、合理的赋予(7~10分); 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和准时参加投标。 本补遗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福强 电 话:15825121040 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 系 人: 杨工 黄工 电 话: 13388891079 15187790215 邮箱:1140852648@qq.com 日期:2021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