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8,截止日期:不变(,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迪庆维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药材澄清文件第01号,所属区域:云南-迪庆-维西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 GC533423202100010001002 |
标段名称: | 维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药材)二标段 |
变更内容: |
维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药材)澄清文件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接业主通知,维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药材)项目,对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进度款的支付办法: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具备开工条件时,首次拨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中途依据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提交完整的计量凭证及相关手续,经监理复核并签字认可,报甲方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进度款(含10%的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交完整的计量凭证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实际完成工程总额的10%给乙方,余下10%的尾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后,无息结清给乙方。 现更改为:进度款的支付办法: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具备开工条件时,首次拨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中途依据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提交完整的计量凭证及相关手续,经监理复核并签字认可,报甲方负责人审核并签字认可后,按季度分批拨付工程进度款至90% (含30%的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由乙方提交完整的计量凭证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再拨付实际完成工程总额的100%给乙方,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后,无息结清给乙方。 以重新上传的附件招标文件为准,请各位投标人至交易平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此澄清对投标文件编制无实质性影响,同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2021年06月11日09时00分);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标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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