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5.26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吉林建筑大学运动场及看台改造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招标编号:HC-JLZB-20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吉林建筑大学运动场及看台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吉林建筑大学运动场及看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21-402
变更前:
原招标文件关于《吉林建筑大学运动场及看台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一项,内容如下:
2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16万元。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 帐号:15721920167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转出。 递交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上。递交后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财务确认保证金是否到帐,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
现更正为:
25 |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如果提供银行保函应符合吉建管[2018]1号文件要求;如提供工程担保机构保函应符合吉建管﹝2017﹞4号文件要求,担保公司应采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4月9日发布的第504号公告、2019年7月30日发布的第523号通告所推荐名录的担保机构。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 账号:157219201675 电汇、转账递交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足额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帐户,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递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投标单位。保证金存款凭证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如转账等递交保证金的形式备注无法体现以上全部内容的,内容表达清楚可简写),汇款凭证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其他递交形式:保函担保按银行或担保公司格式,但内容必须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受益人为:招标人/采购人)。 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其他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电汇、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函)复印件未按要求装入到投标文件中。 |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吉林建筑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联系人:贾龙洋
电 话:0431-84566058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
联系人:赵淑艳
电话:13504488913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