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抚宁区东洋河弃砂处置监控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秦皇岛-抚宁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本级/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5.1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秦皇岛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抚宁区东洋河弃砂处置监控系统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秦皇岛-抚宁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本级,招标编号:Z13030621002123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Z1303062100212301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王静
0335-66825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遥感产业园一号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尤常磊、任静
0335-3692198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5-14
更正事项:
File
更正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2页磋商响应声明: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响应文件(word或pdf格式)1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更正为:二、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9页:备注:注:此“报价表”为磋商结束后递交(不编制到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请各供应商自行准备,因现场填写请准备足够的份数并加盖印章。更正为: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此表无须放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时在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模块,按主持人发出的指令完成对应操作。#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1-05-19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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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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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控,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