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5,截止日期:2021-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万全庄村内排水二期工程-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延津县,所属行业分类:排水,招标编号:2021-04-24,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04-24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万全庄村内排水二期工程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5月0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08日 - 2021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5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招标人意见(0-3分)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程度及与本项目相关其余优惠性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据实在0-3分进行得分 服务承诺(0-8分) 1、履职尽责承诺,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得0-3分; 2、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能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承诺得0-3分; 3、具有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的承诺得0-2分。 |
变更为 |
招标人意见取消 服务承诺(0-11) 1、履职尽责承诺,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得0-4分; 2、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能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承诺得0-4分; 3、具有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的承诺得0-3分。 |
5、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4日17时07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做出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请下载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延津县塔铺街道办事处 |
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塔铺办事处四楼 |
联系人:张继伟 |
联系方式:135034372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华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道清路与新二街亚信众创六楼610室 |
联系人:宋柏林 |
联系方式:1556527356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5803738998 |